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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层式钢制书架技术条件(标准号:GB/T 13667.2-2003)(完整版带图)

2018-12-26   来源:凯迪亚办公家具

积层式钢制书架技术条件(标准号:GB/T 13667.2-2003)


本部分是对 GB/T 13667. 2-1992《积层式钢制书架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部分与GB/T 13667. 2- 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随着GB/T 13667. 1“磷化”和“表面处理”条款的修订,本部分也随之而变;
— 将部分属于结构性的条款调整到相应条款中;
— 原安装后立柱垂直度要求过严,现作了修改;
— 原标准规定抽样数量为 5% 或三个积层单元,抽样数量太大,难于实施,考虑到企业生产现状和抽样的可操作性,改为每批产品抽取三件;
一一在检验规则上作了修改,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验收检验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常州市常武档案图书设备厂、河南凯迪亚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常州市文化图书设备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盛卫群、周忠义、谭亚凤、谈欲、吴德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T 13667. 2- 1992
 
积层式钢制书架技术条件
1 范围
   GB/T 13667 的本部分规定了积层式钢制书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积层式钢制书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T 13667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 B /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 B/T 191- 2000,egv ISO 780 ;1997)
   G B /T 3098.  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 B/T 3098.1- 2000,idt ISO 898-1;1999)
   GB/T 11253- 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3666 图书用品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667.  1- 2003 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3667 的本部分。
3. 1
   积层式钢制书架 stacked steel  bookshelf
   用甲板把室内空间分隔成层和档,并有扶梯供人上下的大型钢制叠层式书架。
3.2
   甲板 deck
   分隔各层所用的花纹钢板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为工作人员存取书时在上面走动的基础。
3 .3
   积层单元 stacked bookshelf unit
   在积层式钢制书架一层中两根立柱间可独立构成一个书架的部分,其功能相当于一个单柱型书架的主架 。
3 . 4
   通道宽、档宽 width of passageway,  distance between of two shelves
   两个积层单元之间走道的有效宽度为通道宽,两个积层单元之中心间的距离为档宽。
3 .5
   积层单元正面宽 width of frontal  stacked bookshelf unit
   两根立柱之 中心 间的距离。
4 分类和命名
   产品的分类、型号命名均应符合GB /T 13666 的要求。
5 材料和结构
5.1 材料
5.1.1 积层式钢制书架立柱及搁板应用符合GB /T 11253- 1989 的Q235或机械性能优于Q235 的冷轧钢板制造。
5. 1.2 积层式钢制书架其他零部件所用材料应符合GB/T 13667.1 的要求。
5.1.3 甲板可用花纹钢板或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造,其强度和质量应符合 6.1.3 的要求,钢筋混凝土甲板应由专业厂预制。
5.2 结构
5.2. 1 整体结构形式见图1 所示

5.2.2 各零部件应符合GB/T 13667. 1的要求。
5.2.3 积层式钢制书架随着层数的增加底层立柱所受的载荷也将增加,按书籍满载荷,每积层单元一个工作人员、一辆装满书的工作车计算,不同层次时,底层立柱所受的载荷见表 1

5.2. 4 由于层数不同,各层立柱所受的载荷不同,故不同层次立柱规格的选用应符合表2和图2的规定。


5.2.5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立柱高度一般不超过2500mm,如果因书库建筑要求而必须超过2500 mm时,其截面尺寸必须按 B 取用。
6 要求
6.1 零部件
6.1.1 立柱
6.1.1.1 立柱要求平直,不允许拼接,直线度不得大于 0. 4 mm/m ,端面应垂直于立柱轴线,以保证装配后端面与连接板全位接触
6. 1.1.2 采用不同于 5.1. 1 的材料制造立柱时,应保证立柱的失稳临界负荷符合表 3 的规定。

6.1.1.3 立柱应进行喷漆或喷塑表面处理,以防锈蚀。
6.1.2 连接件
   连接件由连接板和连接套管焊接而成,分上、中、下三种。
6.1.2.1 连接板
   连接板为方形,板面应平直。上、下连接板的边长应大于 100 mm ,厚度为( (6~8)mm,中连接板的边长为(180- 200)mm ,厚度应不小于8 mm 。
6.1.2.2 连接套管
   a)连接套管必须垂直于连接板,中连接件的两个套管应位于同一轴线上;
   b)连接套管的长度均应不小于50 mm ;
   c)连接套管用材厚度为3 mm ,套管与立柱采用 H 12/612 配合。
6. 1.2.3 连接件的加工要求
   产品主要尺寸的公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6.1.2.4连接件的表面处理
   连接件应进行刷漆处理,以防锈蚀,漆层不得出现漏刷、露底、剥落现象。
6.1.3 甲板
6.1.3.1 每块甲板应能承受5500 N 的静载荷而不发生损坏和严重变形。
6. 1.3.2 单块甲板整体应平整,无缺角、塌边、露筋,花纹钢板应进行刷漆处理,以防锈蚀,漆层不得出现漏刷、露底 、剥落现象。
6.1.1 扶梯
6.1.4. 1 积层式钢制书架各层间应设置扶梯,扶梯既要合理占地,又要上下自如。
a)扶梯的倾斜角度:0 0 一450; 400
h)扶梯的有效宽度:不小于 600 m m ;
c)踏板上应有防滑和减少噪音的敷面;
d)扶手装置应安全可靠,不得有尖锐的棱角。
6. 1.4.2 扶梯应进行表面处理
6.1.5 其他要求
6.1.5.1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外形尺寸与公差应符合 GB/T 13667.1- 2003 中6.1规定的要求。
6.1.5.2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外观应符合 GB/T 13667.1- 2003 中6. 2规定的要求。
6. 1.5.3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各零部件的表面处理应符合 GB/T 13667. 1- 2003 中 6. 3规定的要求。
6.1.5.4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搁板静载荷应符合 GB/T 13667. 1--2003中6. 4 规定的要求。紧固件符合GB/T 3098. 1规定的要求。
6.2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总体安装要求
6.2. 1 积层式钢制书架的下连接件应与地(楼)预埋件牢固连接,上连接件应与顶(楼)板预埋件牢固连接,侧面应与墙壁预埋件牢固连接,组成一个框体,以增加积层式钢制书架的整体稳定性。层与层之间的立柱通过连接件连接。
6.2.2 安装中的尺寸要求:
   a)地(楼)预埋件应校好水平,然后安装;
   b)所有积层单元长度的极限偏差为±2mm ;
   c)同一层立柱高度的极限偏差为±2 mm ;
   d)同一档宽的极限偏差为±5 mm,边缘部分可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上、下立柱应安装在同一轴线上,轴线垂直于水平面,80% 以上的单根立柱其垂直度不得大于±2 mm /m ,
6.2.3 甲板接缝处高度差不得大于3 mm
6.2.4 积层式钢制书架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整体的稳定性,在各层问可设置斜拉撑,斜拉撑可用薄钢板冲压件或角钢制作 ,连接方式可用螺栓固定。
7 试验方法
7. 1 立柱直线度检验
   用平尺与塞尺进行测量
7.2 立柱失稳临界负荷试验
7.2. 1 将立柱两端 自由支撑在试验机压头与机座之间,对好中心,然后缓慢加载,其坛大失稳临界负荷应大于表 3 的规定。
7.2.2 进行立柱失稳临界负荷试验的试验机应满足如下要求:行程范围( (1750~2 550)mm,力值范围应能满足立柱失稳临界负荷试验的要求,力值测量准确度误差不大于±2%。
7.3 连接件的垂直度检验
   用角尺与塞尺进行测量,最大值不得大于表 4 的规定。
7. 4 甲板静载荷试验
   一般甲板的长度等于档宽为 1250 mm ,宽度为积层单元正面宽,对这样的甲板试验时,应在长度力向距两端 50 mm 处用角钢全宽度自由支撑,然后在中心 300 mm X 300 mm、范围内加放5500 N 的载荷,保持24 h,目测钢筋混凝土预制板不得有开裂和异常情况花纹钢板应用 百分表测量,卸载2h后残余变形量不得大于3 mm 大于上述档宽的甲板应根据宽度的变化按线性增加其载荷
   试验场地应平整,角钢倒 V 形放置
7.5 连接件的表面和花纹钢板刷漆处理的质量检查
   目测。
7.6 各积层单元的外形尺寸与公差、外观、表面处理、耐腐蚀、搁板静载荷检验
   分别按GB/T 13667. 1- 2003 中的 6.1,6.2,6.3,6.3.3.3,6.4 的规定内容进行检验
7.7 组装完毕后单根立柱垂直度检验
   用挂线与钢直尺进行测量。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验收检验三种。
8.2 出厂检验
8.2. 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5中第1-- 4项的规定和顺序进行。

8.2.2 抽样数量
   积层书架供试验的样品在积层单元中抽取,除扶梯外同一批生产的主要零部件,抽样数量为每个零件三件 。
8.2.3 判定原则
8.2.3. 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为通过出厂检验,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8.2.3.2 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一项目不合格时,则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样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8.3 型式检验
8.3.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5 中的全部项目,对于磷化只检查其有无进行过磷化,而不进行具体的性能检验
8.3.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法、数量与出厂检验的规定相同
8.3.4 判定原则如下:
8.3.4. 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为通过型式检验,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8.3.4.2 型式检验项目中搁板静载荷、立柱失稳临界负荷、甲板静载荷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应加倍复检,复检合格,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8.4 验收检验
   根据积层式钢制书架的特殊性,在书架组装完毕后均应进行验收检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 6. 2规定 。
9 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产品标志
a)产品应有标志,标志应位于产品的明显部位;
b)标志内容应包括:商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和执行标准代号
9.1.2 包装箱标志
   a)标志应印刷在包装箱的明显部位;
   b)标志应包括零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厂名、厂址;
   c)包装箱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
9.2 包装
   书架的所有零部件、组合件均应分类包装,并加衬垫物以防碰撞损伤。花纹钢板可用麻片或草袋包装;连接件可用柳条筐包装;立柱和挂、搁板应用木箱或瓦楞纸箱包装。
9.3 运输
   经包装好的产品应能适应任何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损伤和雨雪淋袭。
9.4 贮存
   经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室内仓库,堆放时应防止压损,避免与腐蚀性物质和气体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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